中文摘要 |
一貫道於1987年獲得政府的解禁,得以合法與公開傳教,積極地籌備一貫道總會,於1988年正式成立一貫道總會。一貫道在未合法化之前,早已依附於傳統寺廟形態積極地開辦各種社會福利事業。一貫道合法化後,化暗為明,各組線與道場更熱衷於社會福利事業,經常獲得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對從事社會慈善與教化事業績優宗教團體的頒獎表揚。本文從一貫道的教義內涵入手,探討其救劫的慈悲與慈善等福利服務觀點,以及落實於社會的具體實踐方式。一貫道的社會福利工作,不是扮演政府的角色,不必全面性推展各種福利事業,各自依其信仰的使命感來確立具體可行的運動志業,作為興教濟世的手段與方法。運動志業應與自身的修道實踐相結合,從自我的生命體驗轉化出外顯的宗教福利行動,將一貫道的教義理念落實為社會人生的道德準則與倫理行為。一貫道最終還是要落實到社區化的文化經營上,與社區打成一片,讓道落實在每個人的身心與家庭,成為人人必修與生命不可或缺的課程。一貫道的社區服務應重視居民的共同利益與服務網絡,將道場與社區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以身心的心靈撫慰來滿足人們現實生活的各項福利需求。 |